巴基斯坦学者:中国人民至上的抗疫措施值得称赞 西方虚假指责充满讽刺******
中国日报网1月4日电日前,巴基斯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哈立德·泰穆尔·阿克拉姆为《中国日报》撰文,文中写道,通过对中国努力和创新性医疗举措的详细分析,可以看出在抗击新冠疫情的斗争中,中国政府不遗余力地维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
新冠疫情扰乱了全球各地经济体的社会经济结构,凸显了医疗辅助人员和和资源的重要性。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也是少数几个保持经济健康增长的国家之一,并帮助其他国家保持发展,为他们提供新冠病毒疫苗和医疗援助,以遏制新冠病毒的传播。
阿克拉姆表示中国政府富有远见的领导力保护了中国人民免受新冠病毒最严重的影响,为此,中国实施了严格且必要的限制措施,开展更有针对性的卫生防疫。中国政府在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中国防控基础等因素后,放宽了疫情防控措施。
然而,自疫情开始以来,西方媒体一直声称中国的防疫政策在遏制病毒方面的成功是有限的。一些西方国家在中国放宽限制后对中国展开了敌意宣传,此举充满了讽刺性,因为此前他们曾表示中国没有理由继续严格的限制。
中国在近三年的抗击疫情行动中,优先保护老人和儿童,扩大疫苗接种范围,采取一切必要的病毒预防措施。更重要的是,中国的抗疫政策仍然是为了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尽可能减少病例数,实施科学、有针对性的疫情防控措施。这样的政策拯救了宝贵的生命,帮助生活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中国帮助许多国家稳定其经济,保护人民免受病毒侵害。由于中国强有力的政策和落实,中国持续为世界提供货物和服务,包括许多国家急需的抗击疫情的商品。因此,西方国家发动反华宣传的努力注定要失败。
文中阿克拉姆进一步提到,在过去近三年里,中国的抗疫政策和预防措施帮助降低了国内的感染风险,这表明严格的防控政策在控制病毒方面是有效的。简而言之,中国一直在加强医疗资源,动员各级医疗机构妥善应对新冠疫情,确保感染病毒的人得到妥善治疗。
中国政府充分认识到这些挑战,并一直在为保护中国人民免受病毒侵害而不懈努力。因此,任何针对中国的指责,都让我们对西方国家对病毒采取的所谓预防措施、维护经济稳定提出质疑。因此,西方国家不应该指责中国,而是应该与中国合作,共同创造一个没有新冠疫情的世界。
对中国的虚假指控和敌对行为不会影响中国构建全球纽带。相反,它们会暴露出不利于全球和平与安全的力量。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